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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都龙腾御锦城3-9#楼塑钢门窗工程招标文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7 16:15:04     点击率: 59


 

 

 

 

 

 

工程名称:郫都龙腾御锦城3-9#楼塑钢门窗安装工程

 

 

建设单位:四川龙腾御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时间:2022126日至211

 

 

 

 

 

 


一、招标项目

郫都龙腾御锦城3-9#塑钢门窗安装工程。

详见后附施工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门窗制作安装经营范围及相关资质。

2、近3年已完成2个以上同等规模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中标或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时间依据)。

3、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禁入。

三、报价要求

1、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图纸式样及材质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最新质量及验收标准要求,进行清单报价,该报价为综合单价且必须附报价预算明细表。结算数量按现场实际收方数量计算(计量原则:以甲方书面认可的安装成型的门、窗外框外围尺寸进行计量收方。),不另计算损耗。(综合单价为含全额税率9%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

2材料品牌选用:

1)型材品牌:中财、川路或同档次品牌。

2)五金配件:春光、坚铭、力兴或同档次品牌;

3)玻璃的选用:台玻、明达或同档次品牌

4)辅材要求:根据图纸及实际需求选用,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规定,并验收合格。

3、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对应施工楼栋暂定工程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塑钢门框、窗框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应结算工程款的20%作为进度款;

3结算款:当期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应结算总金额97%

4)质保金:质保金3%,质保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期自该楼栋交付业主之日起,不低于1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时间:2022126日至211日。

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可在招标时间内,凭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文件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贾科18782674017     林珈旭 1850826037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21110: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蜀贤路三段800号,龙腾御锦城项目部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联系人:贾科18782674017     林珈旭 18508260377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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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部

2022126

 

 

 

 

 

 

 

 

 

 

 

投标人须知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名  称:四川龙腾御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蜀贤路三段800号

2

项目名称

郫都龙腾御锦城3-9#塑钢门窗安装工程

3

建设地点

成都市郫都区

4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5

出资比例

100%

6

招标范围

郫都龙腾御锦城3-9#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工程

7

报价原则

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式样及材质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最新质量及验收标准要求。按平方米报价,该报价为综合单价(元/平米)且必须附报价分析表(综合单价为含全额税率9%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

8

计划工期

三月初进场,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计划工期三个月

9

质量要求

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式样及材质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最新质量及验收标准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10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门窗制作安装经营范围及相关资质。

2、近3年已完成2个以上同等规模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中标或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时间依据)。

3、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禁入。

11

踏勘现场

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联系人 林珈旭 18508260377

12

招标答疑

投标单位可在128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联系招标采购部及设计部。答疑邮箱:1160120568@qq.com(项目工程部联系人:林珈旭 18508260377;招标采购部联系人:贾科18782674017;设计部联系人李智18980658266)

13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图纸、清单、合同模板

14

投标时间

2022211日10:0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00(贰拾万元整);(打款凭据粘贴于投标文件袋背面)

  :四川龙腾御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现代工业港支行

  号:4402053809100041785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确认中标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则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400000.00(肆拾万元整)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前再交200000元履约保证金,加上投标保证金共计40万元整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全额无息退还。

15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6

投标文件份数

正副本各一份(分别包含商务标、技术标);

投标文件全套电子档一份(U盘)。

17

封面要求

封面标题:郫都龙腾御锦城3-9#塑钢门窗安装工程

招标单位:四川龙腾御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注明单位名称

投标时间:2022211

18

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蜀贤路三段800号,龙腾御锦城项目部会议室

联系人:林珈旭 18508260377

19

投标报价方式

同报价原则的要求。

20

付款模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对应施工楼栋暂定工程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塑钢门框、窗框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应结算工程款的20%作为进度款;

(3)结算款:当期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应结算总金额97%;

(4)质保金:质保金3%,质保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期自该楼栋交付业主之日起,不低于1年。)

21

开标时间

2022211日10:00(投标单位参加现场开标)

22

评标原则

合理低价中标

2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带回(不拆封),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郫都龙腾御锦城项目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菠萝社区蜀贤路三段与成灌公路交汇处(中铁奥威尔旁),项目占地面积45亩,总建筑面积为12.36万㎡,是商住一体的菁英健康智能社区。项目自2020年6月正式施工,计划分两期完成主体建设。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和内容:

郫都龙腾御锦城3-9#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包含塑钢门窗的制作及安装验收等工作。

2、设计方案及其他说明:

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式样及材质,按国家及地方最新规范要求进行报价

第三部分:材料选用等要求

1、型材品牌:中财、川路或同档次品牌。

2、五金配件:春光、坚铭、力兴或同档次品牌;

3、玻璃的选用:台玻、明达或同档次品牌

4、辅材要求:根据实际需求选用,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并检验合格。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商务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是法人代表具体经办可不填此表);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代表具体经办可不提供);

5)报价表;

6)企业的有效证件(主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公司简介等);

2、技术标文件组成:

1)施工方案及组织措施;

  2)最近三年在施工或完工的工程案例清单;

3、承诺书

第五部分:报价须知  

1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图纸式样及材质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最新质量及验收标准要求,进行清单报价,该报价为综合单价且必须附报价预算明细表。结算数量按现场实际收方数量计算(计量原则:以甲方书面认可的安装成型的门、窗外框外围尺寸进行计量收方。),不另计算损耗。(综合单价为含全额税率9%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

2、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门窗的制作、安装、检测、验收、维修、措施、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第六部分:投标费用

1、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包括考察)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部分:评标原则及处罚说明

1、在满足招标单位招标要求的前提下,合理低价中标。

2、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标书条件,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投标书未能按照规定包装密封;

2)未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的;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重要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的;

4)《投标函》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的;

5)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6)未按规定的投标要求进行报价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0)其它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严重违例的。

3、施工要求

1)签定施工合同后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用材,施工工艺进行施工。招标单位未做要求的,由中标单位自行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最新规范标准执行。

2)若招标单位发现中标单位未按前述要求执行,有权采取没收履约保证金、扣除工程款、要求更换设备材料及追究违约责任等形式予以处罚。

第八部分:合同的签署

1、中标人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招标人处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应仔细研究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定标确认造价后,双方将据此签订合同,招标人在未经投标人同意的前提下,有权将投标人的投标承诺等相关内容在合同中加以补充。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拒绝与招标人在本标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予以相应赔偿。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身份证号:  )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身份证号:               ) 为签署本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真实有效。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有限期限为: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郫都龙腾御锦城3-9#楼塑钢门窗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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